个人数据处理政策
1. 总则
本个人数据处理政策是根据 2006 年 7 月 27 日第 152-FZ 号《个人数据法》(以下简称《个人数据法》)的要求制定的。第 152-FZ 号 "关于个人数据 "的联邦法律(以下简称 "个人数据法")的要求制定,并规定了个人数据处理程序以及 World Estate 公司(以下简称 "运营商")为确保个人数据安全而采取的措施。
1.1 运营方将在处理个人资料时遵守人权、公民权利和自由,包括保护隐私权、个人和家庭保密权,作为其开展活动的最重要目标和条件。
1.2 本经营者的个人数据处理政策(以下简称 "政策")适用于经营者可能获得的有关 https://worldestate.homes 网站访问者的所有信息。
2 政策中使用的基本概念
2.1 个人数据的自动处理--通过计算机设备处理个人数据。
2.2 封锁个人数据--暂时停止个人数据处理(为澄清个人数据而必须进行的处理除外)。
2.3 网站--一套图形和信息资料,以及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确保其在因特网上的可用性,网 址为 https://worldestate.homes。
2.4 个人数据信息系统--数据库和信息技术中包含的一系列个人数据以及确保其处理的 技术手段。
2.5 个人数据的非个人化--不使用额外信息就无法确定个人数据是否属于特定用户或其他个人数据主体的行为。
2.6 个人数据处理--在使用或不使用自动化手段的情况下,对个人数据进行的任何操作(作业)或一系列操作(作业),包括个人数据的收集、记录、系统化、积累、存储、澄清(更新、更改)、提取、使用、转移(分发、提供、访问)、去个性化、阻止、删除和销毁。
操作者--国家机关、市政当局、法律实体或自然人,独立或与其他人共同组织和/或进行个人数据处理,以及确定个人数据处理的目的、受处理的个人数据的构成、使用个人数据执行的行动(操作)。
2.8 个人数据 - 与 https://worldestate.homes 网站的特定或可识别用户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任何信息。
2.9 个人数据主体授权传播的个人数据--个人数据主体通过同意按照《个人数据法》规定的方式处理个人数据主体授权传播的个人数据(以下简称 "授权传播的个人数据"),允许不限人数的人员访问的个人数据。
2.10. 用户 - 网站 https://worldestate.homes 的任何访问者。
2.11. 提供个人资料--旨在向某个人或某些人披露个人资料的行为。
2.12 个人资料的传播--任何旨在向不确定人数的人披露个人资料(个人资料的转让)或向不限人数的人提供个人资料的行为,包括在大众传媒中披露个人资料、在信息和电信网络中放置个人资料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提供个人资料。
2.13 个人资料的跨境转移--将个人资料转移到外国领土,转交给外国政府当局、外国个 人或外国法律实体。
2.14 个人数据的销毁--任何导致个人数据被不可逆转地销毁,且无法进一步恢复个人数据信息系统中的个人数据内容和/或个人数据的物质载体被销毁的行为。
3. 经营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1 经营者有权: - 从个人资料主体处获得可靠的信息和/或包含个人资料的文件; - 在个人资料主体撤回其对个人资料处理的同意时,以及在经营者提交停止个人资料处理的请求时,如果有《个人资料法》规定的理由,经营者有权在未经个人资料主体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个人资料; - 独立确定必要和有效的措施的构成和清单; - 在个人资料主体同意的情况下,经营者有权继续处理个人资料; - 在个人资料主体撤回其对个人资料处理的同意时,以及在经营者提交停止个人资料处理的请求时,如果有《个人资料法》规定的理由,经营者有权在未经个人资料主体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个人资料; - 独立确定必要和有效的措施的构成和清单。
3.2 运营者有义务:- 应个人资料主体的要求向其提供与其个人资料处理相关的信息;- 按照俄罗斯联邦现行法律规定的程序组织个人资料的处理;- 按照《个人资料法》的要求回应个人资料主体及其法律代表的申诉和请求;- 应保护个人资料主体权利的授权机构的要求在收到此类信息之日起 10 天内告知该机构必要的信息。
个人数据主体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4.1 个人数据主体有权: - 获得有关其个人数据处理的信息,联邦法律规定的情况除外。经营者应以可获取的形式向个人资料主体提供信息,信息中不得包含与其他个人资料主体有关的个人资料,除非有法律依据披露此类个人资料。信息清单和获取信息的程序由《个人数据法》规定;--在个人数据不完整、过时、不准确、非法获取或并非为所述处理目的所必需的情况下,要求经营者澄清其个人数据、屏蔽或销毁个人数据,以及采取法律规定的措施保护其权利;--在为在市场上推广商品、作品和服务而处理个人数据时,规定事先同意的条件;--撤销个人数据主体对处理其个人数据的同意,以获得经营者的同意;--撤销个人数据主体对处理其个人数据的同意。
4.2 个人资料主体有义务:- 向经营者提供有关其本人的可靠资料;- 通知经营者有关其个人资料的澄清(更新、变更)。
4.3 未经经营者同意,向经营者提供有关其本人或其他个人资料主体的虚假信息者,应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承担责任。
5.个人数据处理原则
5.1 个人数据的处理应以合法和公正为基础。
5.2 个人数据的处理仅限于实现特定、预定和合法的目的。不允许处理与个人数据收集目的不符的个人数据。
5.3 不允许合并包含为不相容目的处理的个人数据的数据库。
5.4 只有符合处理目的的个人数据才能被处理。
5.5 所处理的个人数据的内容和范围应与所述处理目的相符。不允许重复处理与所述处理目的相关的个人数据。
5.6 在处理个人数据时,应确保个人数据的准确性、充分性,必要时确保与个人数据处理目的相关。经营者应采取必要措施和/或确保采取必要措施删除或澄清不完整或不准确的数据。
5.7 个人数据的存储形式应能识别个人数据主体,存储时间不得超过个人数据处理目的所需的时间,除非联邦法律、个人数据主体作为一方当事人、受益人或担保人的合同规定了个人数据的存储期限。除非联邦法律另有规定,否则在处理目的已经达到或不再需要达到这些目的时,应销毁或匿名化处理过的个人数据。
6.处理个人数据的目的
处理目的 | 通过发送电子邮件通知用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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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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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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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处理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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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人数据处理条件
7.1 个人数据的处理须经个人数据当事人同意。
7.2 为实现俄罗斯联邦国际条约或法律规定的目的,履行俄罗斯联邦法律赋予运营商的职能、权力和义务,必须对个人数据进行处理。
7.3 根据俄罗斯联邦有关执行程序的法律,处理个人数据是司法行政、执行司法行为、执行其他机构或官员的行为所必需的。
7.4 个人数据的处理对于履行个人数据主体作为一方或受益人或担保人的协议,以及在个人数据主体的倡议下签订协议或个人数据主体将作为受益人或担保人的协议是必要的。
7.5 在不侵犯个人数据主体的权利和自由的前提下,为行使经营者或第三方的权利和合法利益,或为实现重要的社会目的,有必要对个人数据进行处理。
7.6 处理个人数据主体或应其要求,不限人数可访问的个人数据(以下称公开个人数据)。
7.7 处理根据联邦法律必须公布或强制披露的个人数据。
8.个人数据的收集、存储、传输和其他类型的处理程序
经营者通过采取必要的法律、组织和技术措施,确保其处理的个人数据的安全性,这些措施完全符合个人数据保护领域适用法律的要求。
8.1 运营方应确保个人数据的安全,并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获取个人数据。
8.2 用户的个人资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除非与执行现行法律有关,或个人资料主体同意经营者为履行民法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将资料转让给第三方。
8.3 如发现个人资料有误,用户可通过向经营者的电子邮件地址 mail@worldestate.homes 发送通知,注明 "个人资料更新",自行更新个人资料。
8.4 除非合同或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否则个人数据的处理期限取决于个人数据收集目的的实现情况。
用户可随时通过电子邮件向经营者发送通知,撤回其对个人数据处理的同意,通知请发送至经营者的电子邮件地址 mail@worldestate.homes,并注明 "撤回对个人数据处理的同意"。
8.5 由第三方服务(包括支付系统、通讯工具和其他服务提供商)收集的所有信息均由指定人员(运营商)根据其《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进行存储和处理。个人数据主体和/或与上述文件一致。运营商不对第三方(包括本条款规定的服务提供商)的行为负责。
8.6 个人数据主体对授权传播的个人数据的传输(除准予访问外)、处理或处理条件(除访问 外)规定的禁令不适用于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的出于国家、公共和其他公共利益处理个人数据 的情况。
8.7 在处理个人数据时,运营商应确保个人数据的保密性。
8.8 运营方应以能够识别个人数据主体的形式保存个人数据,保存时间不得超过个人数据处理目的所需的时间,除非联邦法律、个人数据主体作为一方当事人、受益人或担保人的合同规定了个人数据保存期限。
8.9 终止个人数据处理的条件可能是个人数据处理目的已达到、个人数据主体的同意期满、个人数据主体撤回同意或要求终止个人数据处理,以及发现非法处理个人数据。
9.运营商对收到的个人数据所采取的行动清单
9.1 经营者应收集、记录、系统化、积累、储存、澄清(更新、更改)、提取、使用、转移(传播、提供、访问)、非人格化、屏蔽、删除和销毁个人数据。
9.2 运营商在通过信息和电信网络接收和/或传输接收到的信息的情况下,或不通过信息和电信网络接收和/或传输接收到的信息,对个人数据进行自动处理。
10.个人数据的跨境传输
10.1 在开始个人数据跨境转移之前,运营商应将其进行个人数据跨境转移的意向通知保护个人数据主体权利的授权机构(该通知应与个人数据处理意向通知分开发送)。
10.2 在提交上述通知之前,运营商有义务从计划向其跨境转移个人数据的外国当局、外国个人、外国法人实体处获得相关信息。
11.个人资料的保密
除非联邦法律另有规定,运营商和其他获得个人数据的人员有义务不向第三方披露个人数据,未经个人数据主体同意不得传播个人数据。
12.最后条款
12.1 用户可通过电子邮件(mail@worldestate.homes)与经营者联系,以获得有关其个人数据处理问题的任何说明。
12.2 本文件将反映运营商个人数据处理政策的任何变更。该政策无限期有效,直至被新版本取代。
12.3 本政策的最新版本可在互联网上免费查阅:https://worldestate.homes/privacy/。